堆高机操作技术士技能检定规範(15100)依其技能範围及标準,不分级别採单一级。根据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技能检定中心(以下简称技检中心)网站统计资料显示,堆高机操作技术士技能检定从民国91年开始办理,至107年10月底已发出179075张合格技术士证,尤其从102年开始,每年都有超过3万人报名检定,每年约2万2千人合格,合格率73%。考生多数选择具快速性、原地考照之「即测即评及发证」方式,因为办理梯次频率密集,1次没过,可打铁趁热赶快再报下1梯。检定过程分为学科测试及术科测试两阶段完成,学科测试成绩及术科测试成绩均及格者为检定合格。学科仅是选择题考试且公开题库供考生阅览,较容易通过,104年1月1日起学科测试成绩保留取消,而术科考试较难检定费用也较贵,未能通过检定者,多数是因术科未通过,所以术科测试成绩及格者,可自下年度起保留3年。因此,术科测试是通过技能检定的关键,本文就本中心中区服务处承办堆高机操作技能检定即测即评及发证业务,统计106年第5梯至107年第6梯总计1813位术科考生(1411人及格,术科及格率78%)检定之表现,作一简易分析,供未来考生参加检定前之参考準备。
堆高机术科测试
堆高机术科测试採实作方式,测试成绩採及格与不及格法评定,术科测试共分三站,第一站作业前性能检定,第二站基本驾驶,第三站仓储装卸作业,需同场次三站均及格才评定合格,所以考生必须了解这三站的试题规则与评审标準,避免错误发生。检定机型为荷重2.5公吨以上配重平衡式柴油动力堆高机,除了第一站之外,第二、三站考生得任选手排或自排档检定,而选择自排档操作,对于行驶控制、装卸作业相对容易,也不会被扣到引擎熄火的评审项目。
第一站:作业前性能检查
第一站作业前性能检查,检定时间15分钟,为静态检查不能启动马达,考生仅实施功能性检查(不做故障排除保养与维修)及填写检查纪录表(20项检查项目),检定当日由监评人员设置製作「5项」的异常状况(每项异常或故障状况仅能设置单一异常或故障点),而考生每一项目检查前,应清楚朗诵检查检目,并确实指出要检查的部位,再以正确的步骤与方法实施检查,检查结果不得报出,直接在「正常」或「异常」栏内打v表示,如果不小心勾错,可以修改,但必须于修改处签名,否则答案不明确视同错误。各项检查纪录完成后,记得要恢复检查前之检查项目原状,再向监评人员报告「检查完成」,并缴交纪录表。从表1可以发现未恢复检查前之检查项目原状无人导致不及格,但有10位不小心转动启动马达就直接不及格,最多的是有103人性能检查纪录表不及格,而从表2可看出主要是「答案错误」及「未检查」达3项造成不及格,其实这站技术性不高,检查的部位对柴油堆高机来讲大同小异,要找出「明显异常」不难,举例冷却液(副水箱)看上下限刻度,引擎机油量及液压油量抽油尺看上下限刻度,电瓶液量使用手电筒看6格液位上下刻度,过高或过低都算异常,煞车踏板作动间隙会比离合器/吋动踏板来的小,前后左右以驾驶座的方向为主,其他像2种声音(喇叭跟、倒车警报器)及6项电灯(充电及机油指示灯、前照灯、方向灯、煞车灯、倒车灯、工作警示灯)检查,则是最容易製作异常的项目,因为很明确不会模稜两可,但要特别注意钥匙只能转1段(转成2段就启动马达不及格),电系检查后记得再把钥匙关掉,最后交卷前一定要再确认是否恢复原状,有无遗漏打勾或未检查的项目,以免大意失荆州。
表1 堆高机操作第一站评审项目缺失表
项目 |
评审项目 |
缺失人次 |
说明 |
|
1 |
缺考。 |
|
凡应检人有1~8项目内任1(含以上)项者,本站即为不及格。 |
|
中途弃权。 |
|
|||
规定时间内未完成。 |
|
|||
2 |
性能检查纪录表不及格。 |
103 |
||
3 |
重大错误(转动启动马达)者。 |
10 |
||
造成不安全事故具体事实者。 |
|
|||
4 |
不遵守试场规则者。 |
|
||
应检人态度不佳经劝导无效者。 |
|
|||
5 |
冒名顶替检定者。 |
|
||
6 |
未考虑工作安全,造成灾害者。 |
|
||
7 |
损坏机具设备者。 |
|
||
8 |
其他危险动作者。 |
|
||
9 |
检查步骤错误。 |
一次 |
|
凡应检人有9~13项目内任3项(含以上)或累计次数达3次以上者,本站即为不及格。 |
二次 |
|
|||
三次 |
|
|||
10 |
检查方法错误。 |
一次 |
|
|
二次 |
|
|||
三次 |
|
|||
11 |
未维持整洁。 |
一次 |
|
|
二次 |
|
|||
三次 |
|
|||
12 |
未恢复检查前之检查项目原状。 |
一次 |
8 |
|
二次 |
1 |
|||
三次 |
|
|||
13 |
违反本试题注意事项。 |
一次 |
|
|
二次 |
|
|||
三次 |
|
表2 堆高机操作第一站性能检查纪录缺失统计表
项目 |
检查项目 |
应检人判断 |
缺失人次 |
|||
正常 |
异常 |
答案 错误 |
未检查 |
项目 错误 |
||
1 |
冷却液(副水箱) |
|
□过高 □过低 |
55 |
2 |
|
2 |
引擎机油量 |
|
□过高 □过低 |
33 |
2 |
|
3 |
电瓶液量及椿头清洁 |
|
□1□2□3□4□5□6 □正极 □负极 |
9 |
2 |
|
4 |
煞车油量 |
|
□过高 □过低 |
30 |
3 |
|
5 |
液压油量 |
|
□过高 □过低 |
39 |
3 |
|
6 |
离合器/吋动踏板作动 |
|
|
4 |
2 |
|
7 |
煞车踏板作动 |
|
|
33 |
5 |
|
8 |
驻车煞车拉柄(踏板)作动 |
|
|
9 |
3 |
|
9 |
安全带装置 |
|
|
2 |
4 |
|
10 |
目测轮胎胎压 |
|
□前左 □前右 □后左 □后右 |
4 |
4 |
|
11 |
轮胎固定螺丝 |
|
□前左 □前右 □后左 □后右 |
12 |
2 |
|
12 |
喇叭作用 |
|
|
4 |
5 |
|
13 |
充电、机油指示灯 |
|
□充电 □机油 |
53 |
2 |
|
14 |
前(照)灯 |
|
□左 □右 |
14 |
2 |
|
15 |
方向灯 |
|
□左 □右 |
20 |
|
|
16 |
煞车灯 |
|
□左 □右 |
17 |
|
|
17 |
倒车灯、倒车警报器 |
|
□左灯 □右灯 □倒车警报器 |
20 |
1 |
|
18 |
工作警示灯 |
|
|
20 |
1 |
|
19 |
液压函与液压油管洩漏 |
|
□升降 □倾斜 □转向 |
3 |
2 |
|
20 |
承载货叉与货叉固定销 |
|
□左 □右 |
10 |
1 |
|
说明:本站性能静态检查共20项,签案错误、未检查(含纪录正确但未检查)或项目错误达三项者为不及格。 |
第二站:基本驾驶
第二站堆高机基本驾驶,检定时间8分钟,依S型路线如图1,自起点以前进方式行驶至终点停车,再从终点以倒车方式行驶至起点停车完成动作,行驶途中须保持车轮滚动不能停车,且车身、货叉或轮胎均不能压线及碰撞交通桿,尤其不可有危险动作(考生以跳跃方式下车、停车后未作动驻车煞车、停车后未排入空档、未繫妥安全带、未扣妥安全帽带等)及不可有损坏机具设备、机件或具有损坏机具之行为(货叉未离地即拖行行驶、运行未完成静止即以排档方式强制改变行驶方向、行驶中未释放驻车煞车、行驶中离合器踏板或吋动踏板未完全释放、撞毁交通桿等),从表3可发现大部分的考生在前进的时候就因压线或碰撞交通桿累计达2次被判不及格,卡关的原因主要是不了解堆高机为后轮转向的习性,而为了让后轮有空间可以转向,其行驶要领可参考图1,一开始前进出发就要缓慢右转靠近①,接着靠近②提早左转绕圈,到达③回正走1小段直线靠近④,再右转绕圈到达⑤,最后靠近⑥缓慢左转进终点做停车动作,听从监评人员指示準备由终点倒车回起点,倒车依循前进模式,一开始倒车缓慢左转靠近①,接着靠近②之后右转绕圈,到达③回正走1小段直线靠近④,再左转绕圈靠近⑤,最后靠近⑥缓慢右转进起点完成停车动作。
图1 堆高机操作第二站路线图
表3 堆高机操作第二站评审项目缺失表
项目 |
评审项目 |
缺失人次 |
说明 |
|
1 |
缺考。 |
|
凡应检人有1~8项目内任1(含以上)小项者,本站即为不及格。 |
|
中途弃权。 |
5 |
|||
规定时间内未完成。 |
4 |
|||
2 |
不会操作堆高机者。 |
|
||
3 |
重大错误者。 |
|
||
造成不安全事故具体事实者。 |
|
|||
4 |
不遵守试场规则者。 |
|
||
应检人态度不佳经劝导无效者。 |
|
|||
5 |
冒名顶替检定者。 |
|
||
6 |
未考虑工作安全,造成灾害者。 |
|
||
7 |
损坏机具设备、机件者。 |
|
||
具有损坏机具之行为者 |
3 |
|||
8 |
危险动作者。 |
1 |
||
9 |
前进驾驶压线。 |
一次 |
14 |
凡应检人有9~17项目内任2项或累计次数达2次者,本站即为不及格。 |
二次 |
21 |
|||
10 |
前进驾驶碰撞。 |
一次 |
14 |
|
二次 |
27 |
|||
11 |
倒车驾驶压线。 |
一次 |
8 |
|
二次 |
|
|||
12 |
倒车驾驶碰撞。 |
一次 |
3 |
|
二次 |
|
|||
13 |
货叉位置不正确。 |
一次 |
1 |
|
二次 |
|
|||
14 |
行驶途中停车、引擎熄火 |
一次 |
1 |
|
二次 |
|
|||
15 |
损坏栏竿或交通桿。 |
一次 |
|
|
二次 |
|
|||
16 |
高速行驶或爆冲驾驶。 |
一次 |
|
|
二次 |
|
|||
17 |
违反本试题注意事项 |
一次 |
|
|
二次 |
|
第三站:仓储装卸作业
第三站堆高机仓储装卸作业,检定时间15分钟,分别在地面货物区、第一、二仓储区之中间储区上或下层,共放置3个货物(含栈板与铁桶),依图2路线,堆高机自停车区以前进方式至地区货物区,先将货物运送至第一仓储区中间储区(上层再或下层)置放,续将同储区另一层货物取出,以前进方式搬运至第二仓诸架中间储区(上层或下层)置放,再将同储区内另一层货物取出。再以倒车方式,将已取出之货物运回第一仓储中间储区(上层或下层)置放,续将同储区内另一层货物取出,再以倒车方式搬运至地面货物区置放,最后退回至停车区。感觉动作很複杂,其实只是同样的动作做两次,行驶途中可以停车修正,但车身、货物或轮胎均不能压线及碰撞,尤其也不可有危险动作(考生以跳跃方式下车、未扣妥安全帽带、冲撞仓储架移位、栈板撞击货架、栈板重落地、装卸作业将货架举起、货物隧落、荷载货物运行栈板底部距地高度超过50cm等)及不可有损坏机具设备、机件或具有损坏机具之行为(货叉未离地即行驶、运行未完成静止即以排档方式强制改变行驶方向、行驶中未释放驻车煞车、行驶中离合器踏板或吋动踏板未完全释放、栈板重击货架或地面、撞毁交通桿等)。
图2 堆高机操作第三站路线图
从表4可发现不及格最多的项目是危险动作,深入了解是犯了荷载货物运行栈板底部距地高度超过50cm,考试难免会紧张退出货架后忘记放下来,但这是安全问题,重心过高有危险之虞无法通融,这种立即被吹下车,通常印象会很深刻,下次重考不会再发生。而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主要是不熟悉操作要领开太慢,浪费过多的时间是调整上。也有些考生开到一半已经知道不会过了,只好选择中途弃权。另外在叉举货物时,可让货扶架与栈板轻轻碰一下,才不会间距超过10cm被扣缺失。剩下的缺失几乎都集中在前进或倒车碰撞立桿或交通桿的部分,要避免碰撞有3个关键,第1不要太早入弯,前进时货扶架对齐内侧立桿再入弯,倒车时肩膀对齐内侧立桿再入弯。第2靠近内侧立桿,车身与内侧立桿距离10cm以内。第3斜出,不管是前进或倒车,左前轮挡板前端对齐内侧立桿一定要斜出。上述教学影片已放置YouTube网站可供参考。掌握「前轮为支点,后轮为转向」的特性,让转向一次到位,以及「不要太早入弯」、「靠近内侧立桿」、「斜出」要领,即可轻鬆过关。
表4 堆高机操作第三站评审项目缺失表
项目 |
评审项目 |
缺失人次 |
说明 |
|
1 |
缺考。 |
|
凡应检人有1~9项目内任1小项(含以上)者,本站即为不及格。 |
|
中途弃权。 |
18 |
|||
规定时间内未完成。 |
53 |
|||
2 |
不会操作堆高机者。 |
|
||
3 |
重大错误者。 |
|
||
造成不安全事故具体事实者。 |
|
|||
4 |
不遵守试场规则者。 |
|
||
应检人态度不佳经劝导无效者。 |
|
|||
5 |
冒名顶替检定者。 |
|
||
6 |
未考虑工作安全,造成灾害者。 |
|
||
7 |
损坏机具设备、机件者。 |
|
||
具有损坏机具之行为者 |
2 |
|||
8 |
行进中装载货物碰撞或掉落。 |
|
||
9 |
危险动作。 |
80 |
||
10 |
前进驾驶压线。 |
一次 |
4 |
凡应检人有10~19项目内任2小项者,本站即为不及格。 |
二次 |
|
|||
11 |
前进驾驶碰撞。 |
一次 |
72 |
|
二次 |
32 |
|||
12 |
倒车驾驶压线。 |
一次 |
3 |
|
二次 |
|
|||
13 |
倒车驾驶碰撞。 |
一次 |
53 |
|
二次 |
19 |
|||
14 |
装卸作业时碰撞货架或碰撞货物。 |
一次 |
13 |
|
二次 |
|
|||
15 |
行进间熄火 |
一次 |
|
|
二次 |
|
|||
16 |
装载货物歪斜放置、倾斜或位置不正确(栈板与货扶架间距超过10cm、拖曳栈板、地面货物区置放完成后压线)。 |
一次 |
17 |
|
二次 |
|
|||
17 |
货叉高度或角度位置不正确 |
一次 |
7 |
|
二次 |
|
|||
18 |
装卸作业时,货叉上栈板歪斜,货物置放于地面调整。 |
一次 |
3 |
|
二次 |
|
|||
19 |
高速行驶或不按规定路线行驶 |
一次 |
4 |
|
二次 |
2 |
回到这1813位术科考生,有1411人术科及格(及格率78%),再把各站分开来看,第一站作业前性能检查1574人及格(及格率87%),第二站基本驾驶1646人及格(及格率91%),第三站仓储装卸作业1481人及格(82%),各站的及格率其实不差,但考试规则是同场次三站都要及格才算合格,所以没过的考生不要气馁,再接再厉,勇往直前,这次没过,下次就会过了,祝各位成功考取堆高机证照!
参考文献:
1.技能检定规範之15100 堆高机操作,行政院勞工委员会中部办公室,98.9。
2.堆高机操作人员术科实习规範,行政院勞工委员会,100.12。
3.堆高机操作职类单一级技术士技能检定术科测试应检参考资料,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技能检定中心, 104.11。
4.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技能检定中心统计资料,https://www.wdasec.gov.tw/News.aspx?n=23A105FE84353704&sms=CA0630966F34DA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