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SO/IEC 17025:2005 中“5.5 设备”的主要要求实验室应配备正确进行检测和(或)标准(包括抽样、物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所要求的所有抽样、测量和检测设备。用于检测、校准和抽样的设备及其软件应达到要求的准确度,并符合检测和(或)校准相应的规范要求。
设备应由经过授权的人员操作。
用于检测和校准并对结果有重要影响的每一设备及其软件应加以唯一性标识。
应保存对检测和(或)校准具有重要影响的每一设备及其软件的记录。
实验室应具有安全处置、运输、存放、使用和有计划维护测量设备的程序,以确保其功能正常并防止污染或性能退化。曾经过载或处置不当、给出可疑结果,或已显示出缺陷、超出规定限度的设备,均应停止使用。
实验室控制下的需校准的所有设备,只要可行,应使用标签、编码或其他标识表明其校准状态,包括上次校准的日期、再校准或失效日期。
无论什么原因,若设备脱离了实验室的直接控制,实验室应确保该设备返回后,在使用前对其功能和校准状态进行核查并能显示满意结果。
当需要利用期间核查以保持设备校准状态的可信度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当校准产生了一组修正因子时,实验室应有程序确保其所有备份得到正确更新。
检测和校准设备包括硬件和软件应得到保护,以避免发生致使检测和(或)校准结果失效的调整。
2、 ISO/IEC 17025:2005 中“5.6 测量溯源性”的主要要求用于检测和(或)校准的对检测、校准和抽样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显著影响的所有设备,包括辅助测量设备(例如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的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校准。某些校准目前尚不能严格按照 SI 单位进行,这种情况下,校准应通过建立对适当测量标准的溯源来提供测量的可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