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常报告单
发生生产异常,即有异常工时产生,时间在10分钟以上时,应填写“异常报告单”。其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项目:
第一,生产批号。填写发生异常时正在生产的产品的生产批号或制造命令号。
第二,生产产品。填写发生异常时正在生产的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
第三,异常发生单位。填写发生异常的制造单位名称。
第四,发生日期。填写发生异常的日期。
第五,起讫时间。填写发生异常的起始时间、结束时间。
第六,异常描述。填写发生异常的详细状况,尽量用量化的数据或具体的事实来陈述。
第七,停工人数、影响度、异常工时。分别填写受异常影响而停工的人员数量,因异常而导致时间损失的影响度,并据此计算异常工时。
第八,临时对策。由异常发生的部门填写应对异常的临时应急措施。
第九,填表单位。由异常发生的部门经办人员及主管签核。
第十,责任单位对策(根本对策)。由责任单位填写对异常的处理对策。